山海关:36名职工集中领取40余万元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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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廉政观察网(记者:张少帅 韩佳尧 隋丹11月6号,山海关区人民法院集中发放涉民生重点案件执行款,36名职工如数领取到共计40多万元的被拖欠工资。这也是山海关区首例由第三方代替被执行人偿还执行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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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秦皇岛美钦食品有限公司的36名职工相继向山海关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司拖欠的工资款。执行立案后,执法人员对这家公司进行了全面财产筛查,发现公司名下并无可执行财产,仅有的一处厂房也因与另一家公司的纠纷已被查封,案件陷入僵局。
    为了打破僵局,让职工尽快拿到工资,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决定采取新的执行方案:协调美钦公司将厂房及地下物给付给第三方,由第三方负责支付36名职工的40多万元工资款。方案出来了,执行起来却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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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执行员是三番五次,经历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终于给做通了。讲政策,也讲农民工挣点儿工资不容易,最后打动了企业(第三方)的负责人,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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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被拖欠两年的工资款终于有了着落,为了方便办案,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将36名职工的案件集中在一起,便于协调沟通,加快了办案速度。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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