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地方政府“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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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郁琼源、张弛)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要在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及时完成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着力强化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等方面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当前财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既要开好“前门”,稳步推进政府债券管理改革,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又要严堵“后门”,守住国家法律“红线”,坚守财政可持续发展底线,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合理确定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下达进度,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

  2018年是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收官之年。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快存量政府债务置换,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财政部将从加快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进度和强化置换债券资金管理方面指导各地做好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相关工作。

  据了解,我国政府债务负债率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地区风险不容忽视。这位负责人说,下一步财政部要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发挥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作用,将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在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改革方面,通知明确,要加快实现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与项目严格对应、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完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机制、大力发展地方政府债券市场。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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