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公安分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整治未成年学生骑电动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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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河北讯(记者:刘建忠 张少帅)报道

     抚宁公安分局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为群众着想、一切为了群众。针对“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座谈会”上反映的“第四中学大量学生骑行电动车上下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学生将电动车停放在校外的人行道或商铺门前,给行人和商铺造成不便”等问题,分局责成治安大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一、高度重视,排查摸底在收到群众意见的第一时间,治安大队主要领导到四中校内实地摸排学生信息、出行方式、车辆存放、监护人安全教育等情况。抚宁区第四中学现有教职工265人,54个教学班,在校生2756人。近两年,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要求未满16周岁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下学,但一直效果不佳,仍有大量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期间出现过多起交通事故,学生们将电动车停放在校外的商铺门前或人行道上,也给行人和商铺造成了很大不便。

    二、联合行动,制定方案为解决上述问题,治安大队联合校方制定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一是加强宣传。治安大队联合分局几大警种制作“学生禁骑”宣传片,利用新媒体生动形象地向群众广泛宣传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的危害性;二是加强警示。治安大队、抚宁镇派出所与校方利用班会、校会或者家长会对学生和家长讲解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学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三是加强督导。治安大队联合其他警种安排警力设置护学岗,与城管局、教体局、学校等部门上下学时段联合执法,督促学生安全顺利进出校园,为学校及周边创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四是加强整治。第一次发现骑电动车同学要对其进行登记和批评教育,若再次发现骑行电动车的学生且家长拒不配合的将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五是加强推动。考虑到部分学生距离学校较远的实际困难,治安大队配合校方大力推动护学、助学政策制定,已向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为学校解决校车或者合理规划路线增开公交车等相应措施。

    三、真抓实干,剔除隐患5月10日早晨7:00,公安分局责成治安大队牵头会同城管、教育局及学校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在抚宁四中周边的各点位严查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上下学行为。在查处过程中,民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教育未成年人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安全出行。同时对现场查处电动车依法予以查扣并通知家长,进行教育处理。形成警员、家长联合管理的格局,努力根治未成年人违法驾驶电动车的安全隐患。据了解,此次查处行动,查扣电动车14辆,教育人次14人。目前,四中电动车治理工作初见成效,很多学生积极响应号召,能够按照规定不再骑电动车上下学,但是仍有一部分同学将车停放在更远处躲避检查,治安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跟进,一抓到底,确保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下学的安全隐患得到彻底解决。下一步,抚宁分局将持续强化对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上下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同时继续组织民警深入各中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讲座活动,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和减少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发生。

发布时间: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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