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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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战书主持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一百一十八次委员长会议

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6月21日至24日在京举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八次委员长会议5月3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6月21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5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黄敬文 摄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体育法修订草案、黑土地保护法草案、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黄河保护法草案;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中央决算;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关于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指定台湾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会议召集人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指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黄志贤负责召集协商选举会议。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就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议题等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发布时间: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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