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交警支队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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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忻州讯(冯明义)为全面推进忻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进程中的文明交通水平、强化交通秩序与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标准与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城联创(园林、智慧、文明、环保、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坚持预防和治理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紧紧围绕创建目标,主动作为,细化责任,狠抓落实,为城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为忻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营造了文明的交通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

交警支队成立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支队支队长张保平同志为组长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按照文明城市专项督查和年度测评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同时通过新闻通气会、媒体协调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行业及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市民出行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提升文明优质服务水平;机关设置道德讲堂,通过举办公民道德论坛等形式,切实加强全体交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培树爱岗敬业、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的道德模范,开展年度评选表彰活动;支队食堂墙上悬挂“光盘行动”等多种形式的提示标语;机关院内设置“文明创建宣传栏”;车管、秩序等业务窗口显著位置公开投诉处理方式,建立高效投诉处理机制;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勇做忻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排头兵。

二、突出路面管理,提升城市文明

(一)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交警支队以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为抓手,以“文明、有序、畅通”为总要求,以改善市(城)区灯控路口交通秩序为重点,围绕灯控路口“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机动车实线变道加塞”和“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五种突出交通违法现象,加大秩序管理和违法处罚力度,规范交通参与者出行,达到“市(城)区主要路口(交通人流高峰期):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②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处让行;③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④执勤人员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的目标,切实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质提效行动”奠定扎实基础。

通过几个月的整治,忻州城区实现了“三个明显”:一是静态违法明显减少:市区机动车道、人行道违法停车得到有效遏制。二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信号灯路口非机动车守法率、行人守法率进一步提高,交通乱点得到进一步治理。三是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违法鸣笛、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行人、非机动车穿行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工程车不遮盖苫布、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显著成效的取得源于交警支队去年以来,在对忻州城市交管工作充分调研、深思熟虑、科学决策的基础上,一是加大管控力度,对市区夜间、平峰时段路面秩序加大管控,全面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二是坚持严管重处,对城区主干道和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商场、酒店等重点地段周边区域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从严整治;所有未施划停车位的道路、人行道坚决不允许停放车辆。在停车位停车必须顺向停车、停车入位,对违反禁停规定的车辆一律处罚;对严重影响通行的车辆坚决拖移;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的上限处罚;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交通法规的,先登记后处罚,并抄告其所在单位。

交警支队在整治工作中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既依法严格查处,又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减少矛盾冲突。对在整治中发生的拒绝、阻碍执法的行为及时报告、果断处置。所有执勤民警在工作中做到警容严整、态度端正、语言文明、指挥规范,统一着冬执勤服,穿反光背心,带齐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树立忻州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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